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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日期:2020-10-13]      

内师研发〔2020〕2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大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政府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0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

我校推荐申报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均按《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0]15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的都可申报。对于涉密的及二次送审或二次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在推荐申报范围之内。

二、评选名额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我校可推荐5篇博士学位论文、45篇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需按照《2020年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

三、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报送材料的格式、命名规则及其他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通知》及其附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各培养单位要将拟推荐的学位论文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在报送论文的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检测报告。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5%、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须低于20%,且论文核心内容不存在抄袭行为,方可推荐报送。

各培养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附件6)(WORD格式),其他材料需根据《通知》要求由申报者个人提供。

(一)培养单位需提供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6)。

2.汇总数据库(DBF格式)(附件5);

3.检测报告简洁版。

(二)学生个人需提交材料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中文摘要(附件2)(只要求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以及用蒙古文撰写的论文填写此项,不少于5000字)(WORD格式)。

3.每篇论文对应的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扫描件pdf格式)。

4.作者简况表(附件4)(扫描件pdf格式)。

5.汇总数据库(pdfF格式)(附件5);

6.博士论文提交2位区外博士生导师的评议意见,硕士论文提交2位外单位硕士生导师的评议意见(扫描件pdf格式);

7.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 格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及论文检测报告(扫描件pdf格式)。

以上所有培养单位需提供的材料和学生个人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盛乐校区创业楼319办公室、赛罕区行政楼414办公室),电子材料微信私信或发送到电子邮箱:yjscpyk@imnu.edu.cn。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件7的材料提交格式要求并通知到学生,严格按此命名格式规则提交材料。

四、表彰奖励

自治区对于获得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学生作者本人将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学校也将对获得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分别予以不低于作者本人的相应奖励。

请各培养单位和相关导师充分重视本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申报工作,认真依照《通知》精神和有关具体要求,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海玉 联系电话:7383935、0471-4393150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0﹞号)

   2.2020年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指标分配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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