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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4-09-01]      

内师研党发[2014]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1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即将入学,为了给新生进行及时科学的学习和生活指导,使之尽快熟悉新的环境,适应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现将2014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学教育的内容

(一)校史校情教育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向新生介绍学校建校60多年来的辉煌发展历程;介绍学校办学理念、专业特色与发展优势以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杰出校友们在社会上做出的突出贡献;介绍本学院的历史、历程以及近年来在科研、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使研究生了解我校的历史与文化,激发研究生树立远大目标,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引导研究生树立以校为荣的意识。

(二)专业学习教育

1.组织学科带头人向研究生介绍学科专业特色、师资力量、科研情况以及本专业现状和发展前景,引导研究生充分认识所学专业特点和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

2.各培养单位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组织研究生学习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使研究生了解各个培养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使新生了解学位论文的撰写等有关要求。

(三)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

组织或聘请品德高尚、造诣深厚、为人师表的知名专家,紧紧围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主题,结合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科学精神、科学伦理道德、科学规范和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着力培养研究生追求真理的信念,引导研究生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使研究生掌握学术研究、学术引用、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注意思索与了解科学发现、学术创新、科技进步的规律和方法。

(四)安全教育

对新入学研究生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校各类安全规章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典型案例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校规校纪教育

1.组织研究生学习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结合典型案例教育研究生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科研态度,拥有良好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使研究生自觉树立文明形象,展现研究生的良好精神面貌。

2.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有关研究生培养的文件规章,使研究生在第一时间了解在校期间与研究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日常规范,了解学校的各类学生事务的办理程序。

(六)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解读

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政策,从2014年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各类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办法和手续是广大研究生的关注重点,各培养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向新入学研究生详细解读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办法和程序,使其尽快了解和熟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办法和程序等。

(七)职业规划与心理健康教育

1.就业问题已成为研究生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各培养单位要结合专业特点,根据近几年本单位研究生就业的实际情况,指导新生进行职业规划,为就业做提前准备。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的心理状况,扎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心理咨询中心的统一安排做好研究生的心理测试工作。同时,对有心理疾患和心理障碍的研究生要予以特别关注。

二、组织实施

(一)入学教育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时间保证,内容落实,分工明确,组织得力,确保新生入学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实效。

(二)入学教育的时间安排在9月4日至9月6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其中,9月4日由研究生院集中组织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届时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亲自带队参加。

(三)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通知安排,做好所负责的教育内容,落实好主讲人及地点,并将安排结果于9月3日前发送至ygbds@imdu.edu.cn,将纸质稿报至研究生院党建与思政办公室(行政楼538室)备案。

(四)为使2014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切实落到实处,研究生院党委将根据各单位的安排派出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安排》.doc

研究生院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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