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14】54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4】53号)文件要求,申请各类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按时缴纳学费,若有欠缴学费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各类评奖评优和资助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