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研究生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研究生院将对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进行移交,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做好档案的接收及后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移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11月24日---11月28日。
二、移交地点:赛罕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办公室(428室 )。
三、移交内容:
(一)2012级、201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
(二)2012级全日制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
(三)2013级全日制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
(四)2014级全日制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
四、移交办法: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派研究生教学秘书到研究生院办公室领取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在档案移交过程中产生疑问需要咨询,可与研究生院办公室郭小青联系,联系电话:4393371。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