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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日期:2015-04-2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工作已开始,为了使毕业生顺利地领到派遣证(报到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下毕业研究生请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1. 已于就业单位签完就业协议书的研究生需交就业协议书两份。

2. 有工作的研究生从单位开据在职证明(格式自由,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即可,无需其它材料。

3. 未签就业协议的研究生提交劳动合动、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

二、到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地就业的研究生,需凭协议书和当地的接收函办理报到证。若未能办出接收函,只能派回生源地。

三、考取博士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研究生,请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一份与就业协议书四份(不用签)交至研究生院。

报到证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人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研究生,代表有干部身份。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档案、办理落户等手续,并还可以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2014年起,国家出台新政策,毕业后需在两年内办理报到证,超过期限不易办理。所以,各位毕业研究生找到工作后请即时办理报到证。

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需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人才市场(中心)开据接收函。入学前有工作的研究生,毕业后也必须从单位开据在职证明办理报到证,可以证明已获得研究生学历。

联系人:满达 联系电话:0471-4392092

地点:赛罕校区行政楼538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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