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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5-06-0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要求,结合《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为保证我校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云国宏

副组长:照日格图

成 员:王来喜 布仁吉日嘎拉 张宝成 赛音庆格勒 霍日查 赵 明 米俊魁 张玉柱 王桂生 石晶瑜 孔令如 萨楚尔夫 杨伊生 穆城利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照日格图

副组长:张玉柱

成 员:杨伊生、米俊魁、七十三、苏和(美术学院)、谷彦彬、甘月文、赵淑梅、穆城利、张京平、李剑冲、刘志国、满都呼、张海玉、范磊

各学院也应成立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或分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可吸收本学科专业负责人和部分校外专家进入评估工作组,并于5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领导小组名单报至学校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赛罕校区行政楼432室或424室),并将电子版发至xkjs@imnu.edu.cn

特此通知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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