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复试考生须知

[日期:2021-04-09]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将于2021年4月16日—17日举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校复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考生注意事项与疫情防控须知告知如下:

一、考生注意事项

1.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所有考场均安排在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

2.考生凭本出示健康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证件不全者,禁止进入考场。

3.考试期间,考生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橡皮、手表,背包、稿纸、资料、手机、电子用品及其他通讯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规定以外用品。考生若携带上述物品,将被禁止带入考场,考生自行放置在考场外,物品一旦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文字。考生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遇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立即离开考场大楼,不得在考场大楼逗留或者交谈,也不得再进场续考。

6.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入场时,监考员再次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对,并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一旦将手机等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10 我校硕士研究身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摄像头;内蒙古师范大学考场已构建了完备的反高科技作弊体系,提醒广大考生要遵纪守法、文明应考,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如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帮助作弊以及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二、疫情防控须知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手机下载安装“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自4月10日起,连续自我体温监测,在“蒙速办”APP进行健康信息申报。

2.非绿码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有过身体异常、有境外活动轨迹的,须提交考前7天内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进入考场后请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招生单位安排

1.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招生单位工作,因不服从招生单位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内蒙古师范大学本校应届考生,凭电子通行码经内蒙古师范大学北门“测温通道”进出校园,非本校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以及电子“健康码”,经内蒙古师范大学北门“专用通道”进出校园。考场设立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由大楼东门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体温测量连续两次测量不合格的,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置。

4.考前15分钟前,务必取消手机闹铃,关机后放到个人物品包内,将包放置在考场“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5.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整理、取回个人物品,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请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考生来源地及来源学校发布的通知,有关事项如有调整,按照最新要求落实。

  • 阅读次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