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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日期:2021-03-20]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2)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12)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接收调剂生源进入复试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1.接收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2)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条件,择优接收调剂。

2.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1)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调剂政策以及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个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要求接受调剂(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首先考虑相同专业的调剂。

5)可优先考虑校内第一志愿考生在相关专业之间的调剂。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7)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名单。

8)各专业接收调剂的人数控制在缺额人数的1.2—2倍以内。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10)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11)各调剂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和我校2021年调剂办法,如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造成调剂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网上开通接收调剂时间

3229:00点开通我校调剂系统,连续开通不少于12小时后关闭调剂系统。个别专业调剂系统连续开通12小时仍达不到调剂人数的可继续开通调剂系统。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确定调剂志愿系统对考生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

4.考生调剂报名申请步骤

第一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缺额信息,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报名。

第二步:各学院查看并下载报考考生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将拟复试调剂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调剂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通知,如果不按时确定复试通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考生自己负责。

第三步: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学院要求的具体时间复试。

更多关于复试录取的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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