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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简介

[日期:2015-06-17]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上世纪50年代,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6年被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现有有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3个(其中国家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自治区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2个)。

学校大力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积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有研究生导师118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208人。各类在校研究生511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82人,硕士研究生5119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345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492人)。

研究生院成立于2009年12月,2023年5月更名为研究生处(院),主要职能包括学科建设与管理、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导师管理等。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研究生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创新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努力构建具有师范大学特色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人才培养与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融合,努力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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